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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2, 2024 15:35:49 GMT 5.5
趣、未能用尽行政途径、拒绝改造项目行为无效、诉讼的适当性的初步陈述对新作品的谴责,而不是对做或不做的义务的主张,以及由于缺乏具体执行的所有权而在法律上不可能提出请求。 就案情而言,它坚称市政厅行为不当,是一个恶意的诉讼当事人,没有任何违法行为。它认为作者未能理解修改项目,并在几乎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禁运了该作品(原文如此 - 第 292 页)。他补充说,该作品属于业主,不是公共作品,并且没有就行政决定进行“沟通”。 它强调,建筑物的建造不会妨碍空中交通,并且考虑到该工作可以适应公众的态度,并且对建筑物的小部分进行抑制(原文如此-fls.300),因此修改是最小的(原文如此-fls.300)佛罗里达州 300 号)。需要判断缺乏行动,或者行动毫无根据。 收到了答复(第 394/405 页,第 2 卷),随后住房和城市化检察官办。 公室进行了干预(第 462/463 页,第 3 卷)。 该案已得到解决,删除了辩方中争论的初步内容(第 471/473 页,第 3 卷),允许检察官办公室进行干预,任命一名专家,让各方有机会表明技术助理和问题。 被告从 手机号码数据 驳回初审中扣除了保留的上诉(第478/494页),维持原判(第504页)。 双方提出了问题和技术助理,提交人对检察官干预的可受理性决定提出上诉,该决定获得批准(中间上诉,以五判决的形式附后),允许可能的干预。 专家根据技术助理的意见(第 1520/1571 和 1576/1595、1,602/1608(MP) 页和第 8 卷第 1627/1631 页)介绍了他的报告(从第 4 卷第 585 页到第 8 卷第 1,483 页)。体积)。 司法专家对技术助。 理所指出的分歧发表了自己的意见(第9卷第1650页至第10卷第1806页),并告知当事人,并经提交人技术助理同意(第10卷第1827/1835页) )。 被告请求举行调解听证会(第10卷第1845页和1855页),要求双方取消案件,赞成调解调整,但没有成功(第1858页)。 程序说明结束(第 1873 页),随后是呈述,各方重申了其原始论文的条款(第 1880/1888 页、第 18901893 页,第 10 卷),给出了检察官对最初请求的是非曲直的意见(第 1895/1896 页)。 基本原理 这是关于考虑在当前城市法律状况下采取非常特殊的行动,特别是在像圣保罗首都这样的大都市,劳动力丰富,文化,领土不一致,并且可以清楚地看到资本主义的景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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